肥啾

一个脑洞

突然觉得终于为歌手找到了男朋友,让我们用掌声与欢呼来欢迎斯文加利先生!

他是所有音乐家梦寐以求的好情人与缪斯,每一首缠绵悱恻的情歌里都有他的影子。


结合原型以后的我流斯文加利:

痞里痞气的落魄音乐家,社会大佬,身手利落,打架意外的特别厉害,特别痞的一个街头艺术家。很凶,暴躁,凶得歌手甚至有点怕他,觉得自己搞不清这个深井冰在想什么。看上去似乎跟艺术毫无瓜葛,但其实精通十几种乐器,是个少有的音乐天才。但他自己从来不说有关音乐的任何事。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从鸟不生蛋的美利坚来伦敦的流浪傻屌歌手(他自己的看法)。

是那种平常打架能把人打得在地上叫爸爸的社会大佬,但其实平常没事的时候会一个人在没人的地方晒太阳,心情好还会吹吹口琴(那是他身边唯一留下来的乐器)。有时发了疯似的写很多乐谱手稿,过了瘾就拉着歌手一起一张张烧了,然后两个人一起唱歌狂笑,好像两个世间仅有的神经病。他身上似乎曾经有很多故事,但他一个都不想讲给你听。

痞帅痞帅的骚话王,调情就像一杯墨西哥的龙舌兰,热辣又性感,如果有人说他绅士会觉得收到了侮辱(?)废话很多,一句都不走心。

歌手第一次见到斯文加利就是他刚来英国,正在街上卖唱混口饭吃,看到旁边夜店里突然涌出一群人。有位蓝眼睛的英国佬一个人揍趴了七八个大汉,只因为他们居然敢在夜店的钢琴师演奏时肆无忌惮的大笑谈天。

歌手都看呆了,他一直觉得英国只出产秃头老变态与基佬,没想到还有这么猛的人。

这个蓝眼睛的社会英国佬就是斯文加利。

然后斯文加利看到了他,就走过去问他会唱什么歌,接着他点了一首歌。他就这么满身是血的站在路灯下,听歌手唱完了一整首歌。

听完他拍拍衣服,说唱的不错,可惜我也没什么能付你的。

他想了想,随意扯下衣角别着的玫瑰,把它丢在歌手脚边,说就当个见面礼吧。


两个神经病音乐家的传奇就在这一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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